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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废物处理(城市废物处理方法)

时间:2023/11/21 18:18:53 点击:

  核心提示:一、中山城市固体废物处理方法?1、分选技术固体废物分选是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的重要手段,通过分选将有用的充分选出来加以利用,将有害的充分分离出来;另一种是将不同粒度级别的废弃物加以分离,分选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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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山城市固体废物处理方法?

1、分选技术固体废物分选是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的重要手段,通过分选将有用的充分选出来加以利用,将有害的充分分离出来;另一种是将不同粒度级别的废弃物加以分离,分选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物料的某些性方面的差异,将其分离开。例如,利用废弃物中的磁性和非磁性差别进行分离;利用粒径尺寸差别进行分离;利用比重差别进行分离等。根据不同性质,可设计制造各种机械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选,分选包括手工捡选、筛选、重力分选、磁力分选、涡电流分选、光学分选等。?

2、破碎技术为了使进入焚烧炉、填埋场、堆肥系统等废弃物的外形减小,必须预先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破碎处理,经过破碎处理的废物,由于消除了大的空隙,不仅尺寸大小均匀,而且质地也均匀,在填埋过程中压实。固体废弃物的破碎方法很多,主要有冲击破碎、剪切破碎、挤压破碎、摩擦破碎等此外还有专有的低温破碎和混式破碎等。应用最多也最有效的固废垃圾破碎机是剪切式破碎机,对于填埋垃圾和堆肥垃圾,则应用螺旋辊粉碎机更为有效。?

3、压实技术压实是一种通过对废物实行减容化、降低运输成本、延长填埋寿命的预处理技术,压实是一种普遍采用的固体废弃物的预处理方法,如汽车、易拉罐、塑料瓶等通常首先采用压实处理,适于压实减少体积处理的固体废弃物,不宜采用压实处理,某些可能引起操作问题的废弃物,如焦油、污泥或液体物料,一般也不宜作压实处理。

二、什么是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废物分类及处理?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主要分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和化学性5类。主要处理方式有焚烧(回转窑、热解、等离子)和非焚烧(高温蒸汽、微波、化学)两种。

三、物理废物处理方法?

预处理:预处理技术主要有压实、破碎、分选和脱水

物化处理:浮选、溶液浸出、稳定化/固化处理等

生物处理分类:好氧堆肥处理、厌氧消化处理、微生物浸出、其他生物处理技术(有机固体的蚯蚓处理技术)

热处理:高温下的焚烧、热解(裂解)、焙烧、烧成、热分解、煅烧、烧结等

四、医疗废物处理方案?

1、建立医疗废物暂存处,并且方便医疗废物装卸及运送车辆的出入,严禁露天存放。

2、各临床科室、门诊部、辅助科室、药房等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每日汇总运送至仓库贮存,并做好台账、记录备查。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同时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其他废物(如输液瓶、输液袋、小药瓶等)混入医疗废物中。

3、各科室应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在贮存箱内,贴好标识,并贮存在仓库内,不得随意堆放。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有液体渗漏的医疗废物,各部门有义务重新包装、标识。

五、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属于固体废物还是液体废物?

1、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液体废物;

2、因为固体废物的含义,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中明确界定:固体废物是指被丢弃的固体或泥状物质,包括从废水中分离出来的固体颗粒。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就是从沉淀池的污水分离出来的泥状物质,所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属于固体废物。

3、固体废物,简称废物,也称作废弃物。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经过晒干后也可以进行再利用。达到废物资源化的效益。

4、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的主要组成成分是泥沙,含有大量的水分,也含有有害组分,容易产生二次污染。处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是一大难题,主要是成本太高。

六、废物处理公司怎么开办?

首先要取得废物处理方面的资格,寻找合适的场地,然后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许可,对员工进行培里培训,建立健全公司的规章制度,财务制度。找好下家企业,收购废物并处理。

七、电厂废物的处理方案?

电厂废物包括废水处理方案,可以有效的填埋和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

医疗废物统一用专用焚烧炉焚烧做无害化处理

九、(CN)2废物怎么处理?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方法

1 目的

保证实验室废弃物能被有效、安全地处置,防止浪费或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3 管理制度

3.1 对一般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规定

3.1.1 对下列废液不能互相混合:过氧化物与有机物;氰化物、硫化物、次氯酸盐与酸;盐酸、氢氟酸等挥发性酸与不挥发性酸;浓硫酸、磺酸、羟基酸、聚磷酸等酸类与其它的酸;铵盐、挥发性胺与碱。

3.1.2 对硫醇、胺等会发出臭味的废液和会发生氰、磷化氢等有毒气体的废液,以及易燃性大的二硫化碳、乙醚之类废液,要把它加以适当的处理,防止泄漏,并应尽快进行处理。

3.1.3 含有过氧化物、硝化甘油之类爆炸性物质的废液,要谨慎地操作,并应尽快处理。

3.1.4 沾附有有害物质的滤纸、包药纸、棉纸、废活性炭及塑料容器等东西,不要丢入垃圾箱内。要分类收集,加以焚烧或其它适当的处理。

3.1.5 处理废液时,为了节约处理所用的药品,可将废铬酸混合液用于分解有机物,以及将废酸、废碱互相中和。要积极考虑废液的利用。

3.2 对一些无机废弃物的处置管理规定

3.2.1 对含汞废液,因其毒性大,经微生物等的作用后,会变成毒性更大的有机汞。因此,处理时必须做到充分安全,可用硫化物共沉淀法、活性炭吸附法或离子交换树脂法处理。

3.2.2 对含有重金属的废液,要用氢氧化物共沉淀法或硫化物共沉淀法把重金属离子转变成难溶于水的氢氧化物或硫化物等的盐类,然后进行共沉淀而除去。

3.2.3 对含氧化剂、还原剂的废液,原则上应将含氧化剂、还原剂的废液分别收集。但当把它们混合没有危险性时,也可以把它们收集在一起。

3.2.4 对酸、碱、盐类废液,原则上应将其分别收集。但如果没有妨碍,可将其互相中和,或用其处理其它的废液。对其稀溶液,用大量水把它稀释到1%以下的浓度后,即可排放。

3.3 对一些有机废弃物的处置管理规定

3.3.1 对可燃性有机废弃物,用焚烧法处理。

3.3.2 对难于燃烧的有机废弃物或可燃性有机废弃物的低浓度溶液,可采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处理。

3.3.3 对易被生物分解的有机废弃物,经大量水冲稀后,可排放。

3.4 废液废物处理方法如下

3.4.1 无机酸类

废无机酸先收集于陶瓷或塑料桶中,然后用碳酸钠或氢氧化钙的水溶液中和,或用废碱中和至pH6.5~7.5,中和后用大量水冲稀排放。

3.4.2 氢氧化钠、氨水

用稀废酸中和至pH6.5~7.5后,再用大量水冲稀排放。

3.4.3 含砷废液

加入氧化钙,调节并控制pH为8,生成砷酸钙和亚砷酸钙。也可将废液调pH至10以上,然后加入适量的硫化钠,与砷反应生成难溶、低毒的硫化物沉淀。

3.4.4 含铬废液

铬酸洗液如失效变绿,可浓缩冷却后加高锰酸钾粉末氧化,用砂芯漏斗滤去二氧化锰沉淀后再用。失效的废铬酸洗液或其他含铬废液可用废铁屑还原残留的六价铬为三价铬,再用废碱液或石灰中和使生成低毒的氢氧化铬沉淀。

3.4.5 汞

3.4.5.1 金属汞

若实验室中有金属汞散失,必须立即用滴管、毛笔或在硝酸汞的酸性溶液中浸过的薄铜片收集起来用水覆盖。散落过汞的地面应撤上硫黄粉或喷上20%的三氯化铁水溶液,干后再清扫干净。

3.4.5.2 含汞废液

含汞盐的废液可先调节pH8~10,再加入过量硫化钠使生成硫化汞,然后加入硫酸亚铁,生成的硫化铁能吸附悬浮于水中的硫化汞微粒进行共沉淀,清液可排放弃去。

3.4.6 含铅、镉等重金属废液

用消石灰将废液调pH至8~10,使废液中的铅、镉等重金属离子生成金属氢氧化物沉淀。

3.4.7 含氰废液

把含氰废液倒入废酸缸中是极其危险的,氰化物遇酸产生极毒的氰化氢气体,瞬时可使人丧命。含氰废液应先加入氢氧化钠使pH值为10以上,再加入过量的3%KMn04溶液,使CN-被氧化分解。若CN-含量过高,可以加入过量的次氯酸钙和氢氧化钠溶液进行破坏。另外,氰化物在碱性介质中与亚铁盐作用可生成亚铁氰酸盐而被破坏。

3.4.8 含氟废液

加入石灰使生成氟化钙沉淀废渣的形式处理。

3.4.9 含酚废液

含酚废液可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使酚氧化成无毒化合物。

3.4.10 有机溶剂

有机溶剂应先收集到回收瓶中,然后用无水氯化钙或无水硫酸钠等脱

水剂进行脱水处理,再蒸馏回收使用。

3.4.11 综合废水处理

互不作用的废液混合后可用铁粉处理。调节pH为3~4,加入铁粉,搅拌半小时,用碱调pH至9左右,继续搅拌10分钟,加入高分子混凝剂进行沉淀。清液可排放。

3.5 对最终不可排放的固、液体废弃物由各检测人员收集到固定地点存放,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系,送交有处理资质的处理公司(工厂)处理。

十、医疗废物处理收费标准?

日前,我市印发《关于调整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确定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为每公斤3.85元。

按照标准,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均按医疗废物的重量向承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交纳医疗废物处置费。鉴于社区、乡村里的医疗机构布局分散,产生的医疗废物偏少,收集、运输成本费用较大,对全年交纳医疗废物处置费不足800元的医疗诊所,按800元交纳(纯中医诊所可减半)。医疗机构应配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认真做好医疗废物堆放场所的配置和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按时足额交纳处置费。

同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该按照规定的收费范围、对象和标准与医疗机构签订集中处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严格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全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环节;执行收费政策,按照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服务内容和价格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监督。(记者丁猛)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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